债的标的和标的物的关系

2024-05-18 19:11

1. 债的标的和标的物的关系

标的是指合同当事人之间存在的权利义务关系
标的物是指当事人双方权利义务指向的对象。
举例说明,在房屋租赁中,标的是房屋租赁关系,而标的物是所租赁的房屋。
标的和标的物并不是永远共存的。一个合同必须有标的,而不一定有标的物。
举例说明,在提供劳务的合同中,标的是当事人之间的劳务关系。而在劳务合同中,就没有标的物。

债的标的和标的物的关系

2. 什么是债的标的物

债权转让的标的物是债权,也就是指当事人双方权利义务指向的对象。债权转让即债权让与,是指不改变债权关系的内容,债权人通过协议而将其债权全部或部分转移于第三人的行为。【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条,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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