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滁州市医疗保险中心在哪啊?

2024-05-18 20:49

1. 安徽省滁州市医疗保险中心在哪啊?

滁州市医疗保险管理服务中心
地址:滁州市琅琊区凤凰西路183号

公交信息
金地大酒店(公交站)
地址:安徽省滁州市琅琊区凤凰西路
途经公交: 11路 ,17路 ,1路 ,502路

建行大厦(公交站)
地址:安徽省滁州市琅琊区凤凰西路
途经公交: 11路 ,17路 ,1路 ,502路

凤凰西路(公交站)
地址:安徽省滁州市琅琊区凤凰西路
途经公交: 11路 ,1路 ,502路

中国人寿(公交站)
地址:安徽省滁州市琅琊区南谯北路
途经公交: 12路 ,3路 ,3路支线 ,502路 ,6路,k1路

琅琊公安分局(公交站)
地址:安徽省滁州市琅琊区丰乐大道
途经公交: 11路 ,17路 ,18路 ,4路 ,502路 ,5路

安徽省滁州市医疗保险中心在哪啊?

2. 医保中心电话是多少滁州市?

您好关于您的问题我做出以下的解答:
1:可以将您的所在辖区的辖区编码+12333查询哦,例如,重庆023-xxxxxxx,具体还是以官方为准。
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
基本养老金=全省上年月平均工资*(1 养老金指数)÷2*缴费年限*1%
个人账户养老金=(工资*0.08*12*缴费年限)/本人退休年龄相对应的计发月数。
2:一般情况下,该基数上一年度职工的年平均工资确定,除以12便为月缴费基数。
特殊情况:
(1)若你的工资收入高于社会平均月工资3倍时,缴费基数就是按社会平均月工资的3倍计算,以上部分不作为缴费基数计算;
(2)若你的工资收入低于社会平均月工资60%时,缴费基数就按社会平均月工资的60%计算。
 3:例如:当地的社会平均月工资是1500元:
你的工资是1200元,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就是1200元,按8%比例,你应当缴费96元;
如果你的工资是5000元,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就是4500元,以上的500元不计为基数,按8%比例,你应当缴费360元;
4:如果你的工资是800元,低于社会平均月工资的60%,则按1500元的60%计算,你的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就按900元计算,按8%比例,你应当缴费72元;
将来你的养老金在计算时是按当时的社会平均月工资*你的缴费年限*1%+你的全部缴费/120(具体规定地区不同,各地区有相应的规定)
因此,各地情况不同因地区而异,拨打官方电话更有效的解决您的问题哦😄。【摘要】
滁州医保中心电话号码是多少【提问】
 您好关于您的问题我做出以下的解答:
1:可以将您的所在辖区的辖区编码+12333查询哦,例如,重庆023-xxxxxxx,具体还是以官方为准。
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
基本养老金=全省上年月平均工资*(1 养老金指数)÷2*缴费年限*1%
个人账户养老金=(工资*0.08*12*缴费年限)/本人退休年龄相对应的计发月数。
2:一般情况下,该基数上一年度职工的年平均工资确定,除以12便为月缴费基数。
特殊情况:
(1)若你的工资收入高于社会平均月工资3倍时,缴费基数就是按社会平均月工资的3倍计算,以上部分不作为缴费基数计算;
(2)若你的工资收入低于社会平均月工资60%时,缴费基数就按社会平均月工资的60%计算。
 3:例如:当地的社会平均月工资是1500元:
你的工资是1200元,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就是1200元,按8%比例,你应当缴费96元;
如果你的工资是5000元,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就是4500元,以上的500元不计为基数,按8%比例,你应当缴费360元;
4:如果你的工资是800元,低于社会平均月工资的60%,则按1500元的60%计算,你的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就按900元计算,按8%比例,你应当缴费72元;
将来你的养老金在计算时是按当时的社会平均月工资*你的缴费年限*1%+你的全部缴费/120(具体规定地区不同,各地区有相应的规定)
因此,各地情况不同因地区而异,拨打官方电话更有效的解决您的问题哦😄。【回答】

3. 滁州市医保中心电话

滁州医保中心咨询电话是0550-3908861。

主要职能为拟订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政策、规划、标准并组织实施,监督管理相关医疗保障基金,完善国家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平台,组织制定和调整药品、医疗服务价格和收费标准。
制定药品和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并监督实施,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机构相关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等。为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医保制度,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确保医保资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
更好保障病有所医,方案提出,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城镇职工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职责,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职责,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管理职责,民政部的医疗救助职责整合,组建国家医疗保障局。
医保中心
医保局分局机关和下属中心,局机关为行政编制,中心为事业编制,但是是公益类全额拨款,事业编也就是比公务员少个车补,中心的工作分为财务、稽核、征缴、待遇、审核、经办、大病、生育等。
会有窗口,但是一般在职人员在后台,三方做窗口。在编工资财政统发,工资高低也看地方财政,能去市级局不要去区级局,毕竟区级局窗口单位,要接待群众,会有中午值班延时服务。

滁州市医保中心电话

4. 皖滁州市琅琊区社保局在哪里

滁州市琅琊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滁州市琅琊区杨家巷23号

公交信息
四中(公交站)
地址:安徽省滁州市琅琊区东大街
途经公交: 12路 ,501路 ,7路 ,9路

东门口(公交站)
地址:安徽省滁州市琅琊区东大街
途经公交: 12路 ,501路 ,7路 ,9路

南大院(公交站)
地址:安徽省滁州市琅琊区育新东路
途经公交: 11路 ,7路

下水关(公交站)
地址:安徽省滁州市琅琊区定远路
途经公交: 11路 ,12路 ,501路 ,9路

鲜鱼巷口(双拥西路)(公交站)
地址:安徽省滁州市琅琊区西大街
途经公交: k1路

5. 滁州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缴费

根据《安徽省医疗保障局 安徽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关于做好2022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皖医保发〔2022〕6号)精神,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做好我市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缴费时间      (一)2023年度城乡居民参保缴费期为2022年10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其中10月1日至10月7日为线上征缴试运行内测期,10月8日起正式启动线上征缴)。待遇享受时间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鉴于疫情防控和外出务工人员春节集中返乡的情况,筹资时间可延长到2023年2月底。未在规定时间内缴纳保费的,从缴费之日起6个月后享受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待遇。      (二)新生儿由监护人按照规定在新生儿出生后3个月内缴费参保,参保后可享受当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三)已连续2年(含2年)以上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不含补缴)因就业等个人状态变化中断缴费且中断缴费不超过3个月的参保人员,当年退出现役的军人及随迁的由部队保障的随军未就业配偶,动态新增的特困人员、低保对象、返贫致贫人口等救助对象,以及刑满释放等退出其他制度保障的人员,在集中缴费期结束后可按规定补办居民医保参保手续,自参保缴费次日起享受待遇。      二、参保对象和范围      具有本市户籍且不属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范围的城乡居民,非本市户籍但持有本市居住证的城乡居民以及本市行政区域内各类全日制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中小学校的在册学生和托幼机构的在园幼儿,均应依法参加本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本市范围内城乡居民已在外市参加居民医保或连续稳定参加职工医保一年以上的不得重复参加我市城乡居民医保、不得重复享受医保待遇。      三、筹资标准及个人缴费定额资助标准      筹资标准: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筹资标准提高至960元/人,其中:个人缴费标准350元,财政补助610元。      个人缴费定额资助:对特困人员、孤儿和重度残疾人、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对象给予全额资助;对低保对象给予310元定额资助,个人缴费40元;对返贫致贫人口给予280元定额资助,个人缴费70元;对脱贫不稳定和纳入相关部门农村低收入人口监测范围的人口给予175元定额资助,个人缴费175元。其他救助对象由县(市、区)根据财力给予适当补助。      对于特殊人群的资助政策,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予以资助,不得重复享受。      四、征缴方式      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征缴继续采取“政府统一组织,多方协作配合,线上缴费为主,线下缴费为辅,委托村(社区)经办”的方式。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线上缴费可通过关注“滁州医保”微信公众号,点击“政务服务”菜单进入或通过皖事通APP“我的医保”可实现掌上办。对于使用信息化渠道缴费困难的老年群体,可委托村(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通过“医保基层服务管理系统”平台进行参保缴费。      2022年新入学大学生仍以学校为单位由所在学校负责参保信息采集、代收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滁州市税务局      滁州市医疗保障局      2022年10月7日      城乡居民移动端缴费操作指南      一、通过“滁州医保”微信公众号或者微信小程序“安徽医保公共服务”缴费      第一步,打开微信,点击“通讯录”,点击“搜索框”,点击“小程序”,输入“安徽医保公共服务”,或者在公众号里搜索关注“滁州医保”微信公众号,点击“政务服务”进入安徽医保公共服务小程序。

      第二步,居民参保登记:点左上角地区,选择相对应地区进行登记,点击下方“居民参保缴费”,进入居民参保界面,点击“城乡居民参保登记”(注:红色标记为必填项,参保身份: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征收方式:税务征收,填写完成点击提交)。      如您已有2022年登记参保信息,无需再次登记,请参考下一步“居民缴费”。

      第三步,城乡居民缴费:点击“2023年城乡居民参保缴费”,输入您的身份证信息,请仔细核对您的信息是否正确,选择付款方式,目前仅支持两种付款方式:“微信支付”,以及“家庭共济账户支付”,点击“立即缴费”缴费完成,如下图提示“缴费成功”。注意:使用个人账户共济支付的,提前在业务办理栏目下,使用“个人账户共济绑定”功能(如上图2),绑定此居民的信息。

      第四步,城乡居民缴费查询:点击“城乡居民参保缴费查询”,即可看到您缴费信息,也可在明细中下载“缴费电子票据”(注:微信小程序只可查询通过小程序端缴费的人员,其他渠道缴费不可查询)。
      二、通过皖事通app或者支付宝小程序缴费      如您没有微信账号,还可进入皖事通app或者支付宝小程序中,进行城乡居民缴费,操作如下:搜索“安徽医保公共服务”,详情可见下图,操作步骤可参考微信小程序缴费流程。

滁州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缴费

6. 滁州医保中心咨询电话

滁州医保中心咨询电话是0550-3908861。

主要职能为拟订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政策、规划、标准并组织实施,监督管理相关医疗保障基金,完善国家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平台,组织制定和调整药品、医疗服务价格和收费标准。
制定药品和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并监督实施,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机构相关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等。为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医保制度,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确保医保资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
更好保障病有所医,方案提出,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城镇职工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职责,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职责,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管理职责,民政部的医疗救助职责整合,组建国家医疗保障局。
医保中心
医保局分局机关和下属中心,局机关为行政编制,中心为事业编制,但是是公益类全额拨款,事业编也就是比公务员少个车补,中心的工作分为财务、稽核、征缴、待遇、审核、经办、大病、生育等。
会有窗口,但是一般在职人员在后台,三方做窗口。在编工资财政统发,工资高低也看地方财政,能去市级局不要去区级局,毕竟区级局窗口单位,要接待群众,会有中午值班延时服务。

7. 滁州市医保缴费

根据《安徽省医疗保障局 安徽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关于做好2022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皖医保发〔2022〕6号)精神,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做好我市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缴费时间      (一)2023年度城乡居民参保缴费期为2022年10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其中10月1日至10月7日为线上征缴试运行内测期,10月8日起正式启动线上征缴)。待遇享受时间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鉴于疫情防控和外出务工人员春节集中返乡的情况,筹资时间可延长到2023年2月底。未在规定时间内缴纳保费的,从缴费之日起6个月后享受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待遇。      (二)新生儿由监护人按照规定在新生儿出生后3个月内缴费参保,参保后可享受当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三)已连续2年(含2年)以上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不含补缴)因就业等个人状态变化中断缴费且中断缴费不超过3个月的参保人员,当年退出现役的军人及随迁的由部队保障的随军未就业配偶,动态新增的特困人员、低保对象、返贫致贫人口等救助对象,以及刑满释放等退出其他制度保障的人员,在集中缴费期结束后可按规定补办居民医保参保手续,自参保缴费次日起享受待遇。      二、参保对象和范围      具有本市户籍且不属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范围的城乡居民,非本市户籍但持有本市居住证的城乡居民以及本市行政区域内各类全日制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中小学校的在册学生和托幼机构的在园幼儿,均应依法参加本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本市范围内城乡居民已在外市参加居民医保或连续稳定参加职工医保一年以上的不得重复参加我市城乡居民医保、不得重复享受医保待遇。      三、筹资标准及个人缴费定额资助标准      筹资标准: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筹资标准提高至960元/人,其中:个人缴费标准350元,财政补助610元。      个人缴费定额资助:对特困人员、孤儿和重度残疾人、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对象给予全额资助;对低保对象给予310元定额资助,个人缴费40元;对返贫致贫人口给予280元定额资助,个人缴费70元;对脱贫不稳定和纳入相关部门农村低收入人口监测范围的人口给予175元定额资助,个人缴费175元。其他救助对象由县(市、区)根据财力给予适当补助。      对于特殊人群的资助政策,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予以资助,不得重复享受。      四、征缴方式      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征缴继续采取“政府统一组织,多方协作配合,线上缴费为主,线下缴费为辅,委托村(社区)经办”的方式。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线上缴费可通过关注“滁州医保”微信公众号,点击“政务服务”菜单进入或通过皖事通APP“我的医保”可实现掌上办。对于使用信息化渠道缴费困难的老年群体,可委托村(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通过“医保基层服务管理系统”平台进行参保缴费。      2022年新入学大学生仍以学校为单位由所在学校负责参保信息采集、代收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滁州市税务局      滁州市医疗保障局      2022年10月7日      城乡居民移动端缴费操作指南      一、通过“滁州医保”微信公众号或者微信小程序“安徽医保公共服务”缴费      第一步,打开微信,点击“通讯录”,点击“搜索框”,点击“小程序”,输入“安徽医保公共服务”,或者在公众号里搜索关注“滁州医保”微信公众号,点击“政务服务”进入安徽医保公共服务小程序。

      第二步,居民参保登记:点左上角地区,选择相对应地区进行登记,点击下方“居民参保缴费”,进入居民参保界面,点击“城乡居民参保登记”(注:红色标记为必填项,参保身份: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征收方式:税务征收,填写完成点击提交)。      如您已有2022年登记参保信息,无需再次登记,请参考下一步“居民缴费”。

      第三步,城乡居民缴费:点击“2023年城乡居民参保缴费”,输入您的身份证信息,请仔细核对您的信息是否正确,选择付款方式,目前仅支持两种付款方式:“微信支付”,以及“家庭共济账户支付”,点击“立即缴费”缴费完成,如下图提示“缴费成功”。注意:使用个人账户共济支付的,提前在业务办理栏目下,使用“个人账户共济绑定”功能(如上图2),绑定此居民的信息。

      第四步,城乡居民缴费查询:点击“城乡居民参保缴费查询”,即可看到您缴费信息,也可在明细中下载“缴费电子票据”(注:微信小程序只可查询通过小程序端缴费的人员,其他渠道缴费不可查询)。
      二、通过皖事通app或者支付宝小程序缴费      如您没有微信账号,还可进入皖事通app或者支付宝小程序中,进行城乡居民缴费,操作如下:搜索“安徽医保公共服务”,详情可见下图,操作步骤可参考微信小程序缴费流程。

滁州市医保缴费

8. 滁州市职工医保余额查询

【滁州市生育保险报销条件】(1)符合安徽省滁州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2)分娩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时,用人单位已为其参加滁州生育保险且连续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2个月。(3)产前检查费和生产费用,当事人携带结婚证、社保卡(市民卡)及街道开具的计生证明到滁州生育保险定点医院直接刷卡结算。(4)申报生育津贴和一次性营养补贴,需填写《滁州生育保险待遇申报表》并加盖单位公章,提供结婚证、独生子女证(孩子的)、出院小结等材料,于每月1-10日之间的工作日前往市医保中心生育科办理申报手续(相关手续应在分娩后一年内办理)。【滁州市生育保险报销流程】1、女职工怀孕后、流产或计划生育手术前,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2、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签发医疗证;3、生育女职工产假满30天内,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办理待遇结算;4、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支付生育医疗费和生育津贴。【滁州市生育保险缴费比例】(一)统一城镇职工基本医疗和生育保险政策1.统一参保范围。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缴纳,职工个人不缴费。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2.统一缴费标准。按照“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统一全市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医疗保险缴费标准;按照“以支定收、收支平衡”的原则,统一全市用人单位生育保险缴费标准。(1)统一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缴费基数。用人单位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缴费基数为单位职工工资总额,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为本人工资收入,按月申报。用人单位的在职职工月缴费工资按实申报,低于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60%计缴;高于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300%计缴。灵活就业人员(包括续保人员)比照用人单位在职职工缴费基数执行。(2)统一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缴费比例。医疗保险单位缴费费率为职工工资总额的6.5%,职工个人缴费费率为本人工资收入的2%。灵活就业人员(包括续保人员)按本人申报缴费基数8.5%的费率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生育保险缴费费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事业单位为职工工资总额的0.4%,各类企业及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缴费费率为职工工资总额的0.8%。(3)统一医疗救助基金缴费标准。医疗救助缴费标准为每人每月10元。(4)统一最低缴费年限。单位参保人员办理退休时,其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最低缴费年限为男满30年、女满25年,方可享受退休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待遇。2000年9月30日我市建立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前,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承认的工龄或者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视同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年限。不足规定年限的,由用人单位按规定一次性补缴至规定年限后,方可享受退休人员医疗保险待遇。灵活就业人员(包括续保人员)办理退休时,其基本医疗保险费中符合有关政策规定的视同缴费年限和实际缴费年限相加必须男满30年、女满25年(其中实际缴费年限须满15年),方可享受退休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不足规定年限的,由参保人员按规定一次性补缴至规定年限后,方可享受退休人员医疗保险待遇。滁州市生育保险待遇】(1)统一全市医疗保险个人帐户划入比例。在职职工按本人缴费基数作为其个人帐户的划入基数;退休人员由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发放养老金的,按其养老金作为个人帐户划入基数;由组织、人社部门核准退休费的,按其退休费作为个人帐户划入基数。30周岁及其以下划入3%;31至45周岁划入3.3%;46周岁及其以上划入3.6%;退休人员以本人月养老金(退休费)为基数划入4%。(2)统一住院统筹基金起付标准。一个年度内在职职工首次住院起付标准为:一级医院400元、二级医院500元、三级医院600元;第二、三次住院分别较第一、二次住院递减100元;第三次以上住院起付标准按第三次标准执行。退休人员住院起付标准为在职职工的70%。(3)统一住院个人自付比例。一个年度内参保人员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住院医疗费用,起付标准以上至最高支付限额以下,参保人员的个人自付比例按现行政策执行。执行国家和省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范围以及我市人工器官、体内放置材料的限价标准,参保人员的个人自付比例按现行政策执行。(4)统一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和医疗救助基金支付限额。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统一为9万元,医疗救助年度最高支付限额统一为25万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根据医疗保险基金运行情况适时进行调整。(5)统一转外住院和异地安置住院报销标准。参保人员转外住院和异地安置住院的,按现行政策执行。(6)统一慢性病病种及门诊医疗待遇。一个年度内,慢性病门诊治疗起付标准为500元,在规定范围内门诊治疗费用超过起付标准以上的部分,由统筹基金按比例支付。慢性病的病种、起付标准、支付比例按现行政策执行。(7)统一公务员医疗补助待遇。在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基础上,各县(市、区)机关事业单位按照《滁州市国家公务员医疗补助暂行办法》(滁政办〔2000〕39号)对公务员实行医疗补助,具体补助标准按现行政策执行。(8)统一住院医疗费用结算办法。根据基金收支预算,实行总额控制,按人次付费、按病种付费等综合结算办法。(9)统一生育保险待遇。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10)统一生育津贴的支付范围和标准。按0.8%费率缴费的用人单位,其女职工享受《安徽省职工生育保险暂行规定》(省政府195号令)第十一条规定的相应的生育津贴待遇。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滁州生育险报销比例,需要哪些证明材料】现在男女双方在滁州都买了生育险,在滁州鼓楼医院生育,请问:1、是否可以报销医疗费用?2、报销医疗费用的比例是多少?3、报销医疗费用后是否可以申请生育补助,费用多少?4、具体去哪个部门办理,需要哪些证明材料,有没有时效限制?生育保险女职工正常参保十个月以上,即可享受生育保险待遇,需在生育前携参保女职工身份证、结婚证、生殖保健服务证、医疗保险卡及以上证件的复印件各一份,至所在辖区的医疗保险中心办理生育保险登记手续,生育医疗费用在医院直接定额结算(三级医院顺产1400元、剖宫产2800元;二级医院顺产1300元、剖宫产2600元;一级医院顺产1200元、剖宫产2200元)开通生育保险时领取生育津贴申领表,需提供身份证、医疗保险卡、银行账户及出院小结等其它材料(具体以个人享受待遇为准)。
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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